Post By:2012/8/10 7:13:53
[quote]你好王律師,再次請問你,我交通事故做傷情鑒定現(xiàn)在剛知道對方找關系了,做的是輕傷。我現(xiàn)在的民事判決書下來了,對方不知道能不能上訴,聽說要上訴。對方是肇事逃逸。我想問問你現(xiàn)在的情況我可以再次去上一級申請鑒定處做傷情鑒定嗎 ?謝謝你了。[/quote]
你好!傷情(輕傷)鑒定屬刑事訴訟范疇,而你進行的是民事訴訟,你是不是想說傷殘鑒定級別的問題呀?傷殘鑒定如無特別理由是不能重新鑒定的。
重新鑒定的事由: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三章 司法鑒定的實施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重新鑒定:
(一)原司法鑒定人不具有從事原委托事項鑒定執(zhí)業(yè)資格的;
(二)原司法鑒定機構超出登記的業(yè)務范圍組織鑒定的;
(三)原司法鑒定人按規(guī)定應當回避沒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訴訟當事人對原鑒定意見有異議,并能提出合法依據(jù)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規(guī)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需要重新鑒定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鑒定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的資質(zhì)條件,一般應當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
[img]/tp/2014/1219/0818349687.jpg[/img]
擔任公司法律顧問 代理刑事民事訴訟
手機:13695321259 QQ:116652108 微信:lawyerwang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