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2/6/25 7:56:47
被檢舉人一:張鵬,男,中共黨員,青島公安局即墨分局班子成員、政工室主任,2011年任即墨公安局七級派出所所長。
被舉報人二:劉建光,男,中共黨員,現(xiàn)任青島公安局即墨分局七級派出所所長。
事情經過:
2011年王永玉帶領黑社會人員非法闖入我家打砸、推倒老人,威脅我要弄死我,綁架我到移風宋廷剛家,并仗著一群黑社會人員把合伙的沙搶了。在七級派出所王永玉找親戚頂包,實際來我家的犯罪分子一直沒到案,七級派出所一直壓著不處理。直到2019年我到即墨公安局上訪,才看到時隔兩年,也就是在2013年12月18日即墨公安作出的刑事不予立案通知書復印件。2021年下半年我向即墨檢察院就此案提起立案監(jiān)督,頂包人員之一(來我家的黑社會領頭人員王永玉的親侄子王澤嘉)已經到檢察院投案自首,交代了根本沒到我家來的事實。
反映問題:
一、案件發(fā)生七級派出所時任所長張鵬偵辦案件不認真不嚴謹,任由犯罪分子找人頂包,包庇黑社會性質人員,致使我的冤案十多年難翻。此案的辦案程序嚴重錯誤,距離案件發(fā)生兩年半之久才出具刑事不予立案通知書。
二、2019年之后我多次給即墨公安局薛建設局長、青島公安局張月波局長寫信,要求重查此案,均石沉大海。后來我在網(wǎng)上給青島市政府信箱、青島公安局信箱寫信,才知道,七級派出所現(xiàn)任所長劉建光在有頂包人員投案自首的情況下,胡亂答復青島市政府信箱、青島市公安局甚至兩次胡亂答復中央政法督導小組,沒有人找我調查也沒人找我反饋卻答復上級已辦結并多次告知當事人。我再同一個問題
我提起立案監(jiān)督的案件十多年來沒有任何答復,這兩位所長“功不可沒”,一個幫助犯罪分子頂包造假,一個在案情已經明了的情況下繼續(xù)包庇,都在糊弄我這個老農民。當?shù)毓俟傧嘧o太厲害,我的反映信都石沉大海,要說他們和犯罪分子王永玉不存在利益關系,我一介農民都不相信,各位領導您們信嗎?
請領導嚴查公職人員當中的害群之馬,還即墨一片青天。